根据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我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原则上于2020年11月底前结束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请受理,12月底前完成基本养老保险集中补缴缴费。凡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在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的、尚未提交申请材料或还未办理补缴的,原则上于2020年11月底前向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受理申请,12月底前完成补缴缴费,逾期不提交申请、不按规定办理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权益,不再受理申请和补缴缴费。
详情请咨询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
自治区:0891-6569927
拉萨市:0891-6324765
日喀则市:0892-8921299
山南市:0893-7900927
林芝市:0894-5818224
昌都市:0895-4980205
那曲市:0896-3912938
阿里地区:0897-2899512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