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为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复议工作,近期,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开展了涉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藏退役军人〔2021〕11号)因制定时设立减轻处罚情形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衔接、不适应的情况拟于近期进行修订,修订完成后再行公布实施,其余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