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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驻村工作 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22-07-06 10:05:09 来源: 厅办公室 作者:

今年以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区干部驻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四个创建”、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开展驻村工作为纽带,聚焦驻地基层群众,用好用足法治宣传手段,面向群众大力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教育活动,不断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向深入,以实际行动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机关。

自新一批驻村工作队进驻拉孜县拉孜镇齐加村、孜果村以来,由厅强基办统筹谋划,驻村工作队具体实施,集中于4至5月份,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组织两村村“两委”、党员、双联户和群众代表,先后开展了多场法治宣讲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容贯穿其中,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浅出地宣讲加强民族团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意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驻地群众心中扎根铸魂。

活动中,宣讲队代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向两村党员和群众以及驻村工作队员表达诚挚问候,重点阐述了开展宣讲活动的主要目的,并强调,要以此次宣讲活动为契机,不断拓展丰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内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活动现场,受邀主讲的驻厅法律顾问贡布老师和拉孜县人武部扎琼老师分别结合各自实际,采取互动问答形式,聚焦群众关心关切问题,系统讲解了《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主要条款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合同篇内容,以列举实例的方式宣传普及富国强军、固边强边知识,通篇贯穿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向高潮,在驻地党员和群众中间引起强烈共鸣。

下一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切实抓好厅机关自身创建工作的同时,将继续以驻村工作为纽带,坚持深入基层,结合法治宣传,聚焦驻村工作“五项重要职责”,常态化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主题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名片”,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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