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行政职权运行
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2-18 12:00:21 来源: 政策法规处 作者:

    今年以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要求,围绕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策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等重点工作,坚持以法治方式服务接收安置就业创业优抚褒扬保障救助工作,不断提高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组织领导机构,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亲”工作要求,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进度, 2020年度工作要点,按时向党委报告法治建设情况。二是配齐配强相关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三是建立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和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开展学习。

(二)建立完善政策制度体系。组织起草《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具体措施》草案,推动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军区名义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具体措施》(藏党发〔2020〕17号)。二是正在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军人军属、烈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等涉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就业创业优抚褒扬保障救助等方面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政府规章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原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对《西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提出修改建议。办理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立法征求意见30余件。四是梳理退役军人工作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政策性文件91件,整理部成立以来出台的法律规范30件,将于今年编印汇编,为系统工作人员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供政策工具书。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年普法工作要点,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推进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法治纪念日、法治宣传周、新法实施为契机,采取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送政策进军营等方式,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手段,广泛宣传宪法、行政法、部门法、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民法典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容。共计开展“疫情防控”“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送政策进军营”等宣传,发放宣传手册3万册,解答百余名现役和退役军人有关接收安置、待遇保障等政策咨询。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和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了解,引导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其自身权益。同时为认真贯彻实施和普及宣传好民法典,提升干部职工用法能力的水平,切实有效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7月14日,我厅组织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培训讲座。讲座邀请了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专职律师、法学硕士管麟猛做《民法典》专题讲座。

(四)清理并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安排部署,开展部门权责清单优化调整工作,完成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管理工作,共梳理三级行政事项目录35项。自治区级行政事项16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行政处罚事项1项。二是按照区党委编办工作要求,结合三定方案机构职能设置规定,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完成行政处罚权梳理,进一步规范部门职责权限,推进事权规范化、法治化。经过梳理,调整了7项事项依据,增加自治区级行政处罚事项1项。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规定程序聘请了熟悉一般行政法和部门行政法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厅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谋划中的专业作用

(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一是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及时研究办理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对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认真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对应该解决而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客观说明情况,提出具体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承办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2件,内容涉及“努力营造关心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对退役军人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二是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统一安排,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工作,推进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梳理部门执法职权依据和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信访纠纷化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区党委和吴英杰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信访工作办法》《来访接待办理工作规范(试行)》《来信办理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制作《信访办理流程图》,积极协调公安、信访等部门建立退役军人信访工作联动机制,研究制定信访工作应急预案,落实首办责任制,建立信访工作台账,落实日报告制度,扎实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部“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挂牌督办事项落实,全区10件督办件,8件已办结,正在办理2件,累计受理办结退役军人信访268件。认真开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加强舆情监控引导,开展退役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全区未发生退役军人进京上访、越级上访和群聚事件。

(八)“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按照自治区职转办工作安排,现已完成三级目录管理、行政事项清理、实施清单编制、情形化梳理等工作。除涉军涉密的16项行政事项,我厅公共服务事项已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和自治区实现与“一网通办”政务网对接,实现政务服务渠道与自治区服务网统一申报入口、统一用户认证、统一办事指南。退役军人可通过“一网通办”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前三季度受疫情影响,法治培训工作力度有待。二是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反映出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的情况。三是执法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科学合理报送立项申请,逐步开展立法工作,适时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出台适合自治区实际,操作性、针对性强的规范性文件。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根据系统复议、应讼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研究探索对策,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三是组织开展人员法治培训,邀请专家授课,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和法治工作能力,确保依法行政。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 邮编: 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7000001号

主办: 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