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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残疾退役军人密切相关的5个问题,你一定想了解!
发布日期: 2020-05-28 12:23:29 来源: 政策法规处 作者:

残疾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以及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后补办评定了残疾等级的人员。

1:关于提高残疾抚恤金标准,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近年来,国家连续以10—15%的幅度提高包括残疾退役军人在内的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体现了对残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今后国家将继续提高包括残疾退役军人在内的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更好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

2:企业下岗残疾军人要求安排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

按现行政策,国家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残疾退役军人第一次就业,并与所在单位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下岗残疾军人的生活困难和再就业问题,当地政府通过加大再就业扶持力度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以解决。要求安排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诉求,不符合政策规定。

3:要求享受公费医疗,提高医疗保障待遇

目前,公费医疗制度已逐步取消,残疾军人要求享受公费医疗,已不具制度性基础。近年来,为解决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国家逐步建立了“保险+补助+救助”三位一体的优抚医疗保障体系。残疾军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未参加上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以及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随着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健全完善,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水平将不断提高。

4:关于既享受残疾军人抚恤金,又享受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原在军队服役的职工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残疾军人证》的,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残疾退役军人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符合上述规定。

5:因参战或参试评残的残疾军人要求同时享受“两参”人员定期生活补助

残疾军人按照因战、因公、因病情形评定残疾等级,并享受相应定期抚恤金。参战退役军人因战评残定期抚恤金标准高于同一等级因公、因病评残定期抚恤金标准,参试退役军人因公评残定期抚恤金标准高于同一等级因病评残定期抚恤金标准,已经考虑到了参战参试因素。对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其抚恤或补助金,按标准最高的一种发放。因此,对既有参战或参试身份,又评定了残疾等级的残疾军人,只能享受标准最高的一种。

延伸阅读:残疾退役军人主要政策

残疾退役军人的政策主要分为生活待遇、医疗待遇、住房待遇、社会优待四个方面。

生活待遇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25次提高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2018年8月1日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年标准分别达到80140元、77610元、75060元。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由国家供养终身。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标准发放一次性抚恤金,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医疗待遇

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未参加上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以及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中,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所在单位无力支付和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政府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解决。

住房待遇

申请住房保障的,其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纳入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居住区建设等政策范围;办理房产、土地证件时免交登记费、工本费,自建房时免交基础设施配套费、拨地定桩测绘费等相关行政事业型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分散供养的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社会优待

残疾军人凭《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并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减免票价等优待。残疾军人本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享受优先录取、减免学费等教育优待。残疾军人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或申请住房保障,在核定收入时,抚恤补助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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