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精神,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拟计划于10月底组织军休干部赴海南开展为期15天的荣誉疗养,现对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6年军休干部荣誉疗养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请参与报价的单位根据服务项目内容予以报价。
一、询价单位
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二、询价项目
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6年度次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一)疗养地点:海南省。
(二)活动人员:27人(含工作人员2人)。
(三)疗养时间:2026年10月29日-11月12日,总计15天(含往返时间)。
(四)疗养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本次荣誉疗养坚持以党性铸魂与赓续红色血脉相融合,并重促进退役军人身心健康为目标,要求路线行程安排合理,项目内容设计合规,严禁安排参观付费场所(除红色教育基地外)与带有宗教色彩的场所,严禁安排旅游特产团购及疗养公司安排导游进行团购诱导等非疗养有关活动。
(五)项目服务内容:负责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6年度次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活动全程策划、召集、交通和疗养行程落实。
(六)项目控制价:项目最高限价金额28.13万元(大写:贰拾捌万壹仟叁佰元)。疗养费用标准:区外职工疗养费用标准一般每人不超过8250元,平均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高于最高报价22.275万元视为无效报价;交通费(往返出发地至报到地)项目剩余5.855万元用于结算25名军休干部出发地至报到地往返交通费(2名工作人员出发地至报到地往返交通费由单位报销),若交通费实际支出低于5.855万元按实际支出进行结算,若实际支出高于5.855万元最高按照5.855万元结算。
四、报价单位资质
(一)报价单位应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含有疗养策划服务。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相关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近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价文件,包括详细报价单(含税费)、疗养方案和海南15日康养行程、疗养服务配套与细则说明说明交通、住宿、膳食、疗养活动、疗养管家、保险等,另可增加说明本公司在本次活动中添加的其他特色疗养服务。
(二)企业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企业对公账号复印件及信誉证明资料等。
(五)企业过往疗养活动承接经验及项目团队简介。
(六)服务承诺书(包括人生意外和交通安全保障、突发应急管理)。
(七)如非法定代表人提交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密封盖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六、报价须知
(一)有意愿参与本次询价的单位,请按要求将报价单及相关资料报送至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82号)。
(二)请一次性报出最低价格,报价单需标明单价和总价,报价材料不得涂改,一经提交后不得更改,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在每份询价报价文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以报价、资质、服务等最优者为服务供应商。
(三)所提交的报价资料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四)不接受联合报名。
(五)建议参照评分表制作投标文件。
七、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9:30至2026年
10月1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82号)。
(三)联系电话:何先生 17784551968
特此公告。
附件: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6年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活动项目评分表
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6年军休干部荣誉疗养活动项目评分表.xlsx
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6年10月15日